日前,浙江省《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DB33/T 2178-2019)正式实施,这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制定的广告行业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汇集提炼相关要求,提出了省区域范围内广告经营单位商业广告业务的承接、审核、发布、归档等要求,明确了广告经营单位业务行为规范的“最大公约数”。
值得关注的是,该项规范是在长兴县试点的基础上提炼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的。据悉,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于2018年1月20日对外发布全国首个广告发布业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率先创新推出广告发布业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有效解决广告发布业务承接、内容把控、档案管理等系列问题。长兴全县共有315家广告经营单位参与广告发布业务标准化建设,备案广告审查员402名,设立广告审核机构1个。
该县还专门制定出台《关于落实〈长兴广告发布业务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引领行业规范的实施意见》,统筹部署标准的落地实施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综合调动商广、经检(稽查)、企管等职能机构和基层所协同开展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长兴县共出动检查人员185人次,查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广告案件24起,罚没款5万余元。根据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数据显示,该县2018年违法广告发生率较上年下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