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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择优选调30名“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8-10-27 10:47  来源:金华新闻网 记者 楼盼

  昨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金华市2019年计划面向部分“双一流”高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业生30名。据悉,选调生不仅具有公务员身份,而且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选调生还是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重要对象。

  根据要求,参加选调的“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品行优良,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具有相应学生干部经历一个学年以上;三是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四是本科生年龄18~25周岁(1992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18~28周岁(1989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30周岁(1987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再放宽2岁;五是需具备相应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六是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据了解,选调公告、政策问答由选调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在本校网站范围发布。资格初审由选调高校就业部门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审核和推荐确认。本次选调考试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用。选调生推荐人选可于2018年10月30日9时起,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下午4时,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参加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金华市将统一参加由浙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赴各有关高校的宣讲会,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有关高校的就业指导网站。

  选调生一经录用,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其中,博士:10万元安家费,市区购买商品住房补助10万元,每月1000元工资性津贴(享受五年);硕士:市区购买商品住房补助5万元;本科生:市区购买商品住房补助3万元。

编辑: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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