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文件
乐教〔2018〕94号
乐清市教育局
关于干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
聘任干建平同志为乐清市大荆镇雁东学校校长,免去其乐清市仙溪镇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林丹凤同志为乐清市仙溪镇中学副校长(主持);
聘任陈仙友同志为乐清市智仁乡寄宿小学校长;
聘任徐乐华同志为乐清市雁荡镇第五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雁荡镇第六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谢宪彬同志为乐清市清江镇第一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芙蓉镇雁湖学校校长和乐清市芙蓉镇雁湖幼儿园园长职务;
黄锋同志兼任乐清市芙蓉镇雁湖学校校长和乐清市芙蓉镇雁湖幼儿园园长;
聘任周银炜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刘胜成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实验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吴周福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一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第七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陈永钏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二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第一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薛化操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二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第八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林岩安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七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第十二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侯金坤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八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蒲岐镇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金寿友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八小学副校长;
聘任吴小山同志为乐清市虹桥镇第十二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第八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李忠节同志为乐清市蒲岐镇第三小学校长;
聘任童清平同志为乐清市盐盆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臧国智同志为乐清市翁垟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虹桥镇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苏伟胜同志为乐清市翁垟第一中学副校长;
聘任王晓君同志为乐清市乐成第一小学副校长;
聘任王丰同志为乐清市建设路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城东第一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胡爱萍同志为乐清市建设路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乐成第一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余存天同志为乐清市城南第二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清江镇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王以泰同志为乐清市白石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城南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潘仙友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四中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黄文全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一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七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刘暖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四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五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高乐锋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五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七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陈海强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七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十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蒋小红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四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蓝才兴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十小学校长,免去其乐清市柳市镇第十二小学校长职务;
聘任黄滨峰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十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北白象镇第八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包晓红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十二小学校长;
聘任施爱珍同志为乐清市柳市镇第十六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磐石镇小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陈永胜同志为乐清市北白象镇第八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乐清市北白象镇茗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丙叶同志的乐清市大荆镇雁东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俞仙国同志的乐清市智仁乡寄宿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卢亚斌同志的乐清市雁荡镇第五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董万多同志的乐清市仙溪镇第三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柯福琴同志的乐清市虹桥镇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赵林强同志的乐清市虹桥镇第八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吴阿良同志的乐清市虹桥镇第十二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林元朝同志的乐清市盐盆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方赛娟同志的乐清市城南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钱云超同志的乐清市白石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侯汉忠同志的乐清市天成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叶女英同志的乐清市建设路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蒋月莉同志的乐清市建设路小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蔡恩平同志的乐清市白石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品锡同志的乐清市柳市镇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曼丹同志的乐清市北白象镇第七小学副校长职务。
根据浙组〔2003〕13号文件规定,林丹凤、陈仙友、陈永钏、林岩安、金寿友、吴小山、李忠节、臧国智、苏伟胜、王晓君、潘仙友、包晓红等12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乐清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