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城镇网 > 城镇即时报 正文

开捕前夕 舟山查获三船上万箱违禁渔获物

2018-08-04 09:05  来源:舟山网 作者 陈斌娜 傅明燕 周朝琦 王晨

  8月1日中午12时,今年首批伏季休渔船只结束休渔。而在开捕前夕,舟山市普陀和嵊泗两地共查获3艘市外“抢跑”渔船。据初步统计,3艘违规渔船上载有违禁渔获物上万箱、10万公斤以上。目前,39名涉案人员均已移交公安机关。相关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普陀 违禁渔获物卸货一天一夜

  从前晚8时半起至昨晚7时,被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和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查获的两艘违规船,仍在朱家尖维权基地码头上冒雨卸渔货。初步估计,船上载有违禁渔获物至少5000箱、5万公斤以上。这是舟山市今年伏休期间查获违禁渔获物量最大的违法案件。

  离“解禁”还有1小时,却已在海上交易

  根据伏休规定,拖虾、蟹笼、刺网、灯光围(敷)网渔船等首批“解禁”渔船于前天中午12时,方可离港出海作业。

  但当天中午11时55分许,“中国渔政33002”执法艇行至浪岗山列岛附近海域时,发现“浙椒渔运88236”和“闽连渔61727”这两艘违规船正忙着在海上“过鲜”。

  两艘违规船见有执法船追击,立即分头逃离。半个多小时后,两艘违规船先后在第七海区被执法船只控制。

  经初步调查发现,“闽连渔61727”号船是艘福建籍拖网渔船,被执法船发现时,它与“浙椒渔运88236”号船的交易已近尾声,尚有250公斤左右鱼货来不及交易完。

  “浙椒渔运88236”号船则是一艘渔运船,船上却载有大量鱼获物,以青占鱼为主(见图一),涉嫌非法运载违禁渔获物。

  违禁渔获物太多,小工换了两批

  前天下午,两艘违规船只均被押解至朱家尖维权基地码头进行调查。当晚8时多,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开始清点违禁渔获物。

  昨天下午3时多,记者在码头看到,两艘违规船由一艘执法船管控靠泊在码头。

  码头上停着一台吊机正用一个吊篮忙着在岸上的货车与船甲板间“起降”;船尾处还架起一条简易运货“流水线”,将鱼货直接装运到货车。“昨晚,我们调用了一辆吊车、3辆货车,20多名小工转运封存船上的违禁渔获物。到今天中午,鱼货还未清点完,20多人已累得干不动活,又换了20多人接力卸货。 ”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周朝琦站在船头说。

  昨晚6时半,天开始下雨,周朝琦告诉记者违禁渔货还在卸货中,预计要到晚上9时左右才能结束。他们起初估计这批违禁渔获物约5000箱,但目前看来要超过这个数字。

  两艘违规渔船上共有渔民26人,除部分船员留船值班防台外,其他船员均已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嵊泗 “雷达系统”捕获违规渔船

  无独有偶的是,前天上午,嵊泗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在花鸟海域也查获一艘“抢跑”渔船。这是一艘渔业辅助船舶,被收缴违禁渔获物3776箱,共计5.75万公斤,以青占鱼为主。这也是今年嵊泗县查获的违禁渔获物量最大的一起违法案件。

  24小时海上“电子眼”探得可疑船

  要说此案的“头功”,当属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新装的一套多元联合感知系统,俗称“雷达系统”的先进装置。该系统利用光电、反射波等多元感知,帮助海洋渔业部门及时发现海上目标、综合分析研判,从源头上保护海洋。一双“慧眼”几乎是24小时不休地巡查嵊泗县整个海域。

  前天上午尚未到部分渔船的“解禁”开捕时间,但该系统却显示,在花鸟附近海域出现了一艘可疑渔船。“我们第一时间向花鸟乡政府和边防站了解情况,发现情况属实,当地已派船只到实地察看。我们的渔政船也立即起航赶赴。 ”嵊泗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教导员张健光说,那艘渔船一见有执法船靠拢立即掉转船头逃离。追赶了半小时后,该船被控制,执法人员登船检查。

  船上柴油不够,想到花鸟岛上补给被抓

  这艘船号为“闽连渔运60937”的渔船是一艘外省籍渔业辅助船。据船老大称,他们于7月28日出海,船行至1733海区第五小区时看到另有偷捕渔船在生产作业。“因当时仍处于休渔期,这些渔船的船号有的是被涂抹过的,有的就根本没有船号。 ”

  据那名船长解释,他与这些偷捕鱼船往日并无交易关系,许多渔船一看有渔运船就会主动靠上来与他们进行交易。“我是以每箱10元的价格收购来的。因为船上柴油不够了,所以想到就近岛上加油补给。 ”

  当天下午1时多,“闽连渔运60937”号船因涉嫌为禁渔期违禁作业的渔船转载渔获物,被执法船只押解至嵊泗渔政船码头。从前天下午4时多开始,渔业执法部门开始清点违禁渔获物(见图二),直至昨天早上5时许才结束。“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我们暂时简单处理了所有清查的渔获物。 ”张健光说。

  将获罪,涉嫌禁渔期内非法载渔获物

  嵊泗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也及时赶到码头与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进行对接,提前介入该案件,并对其处理方向提出相关建议。

  据嵊泗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部长李凯介绍,“闽连渔运60937”号船属于在禁渔期内非法载渔获,可能涉及的罪名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按照非法捕捞罪论处,可能涉及的刑罚是有期徒刑1至3年;如果是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可能涉及的刑罚是有期徒刑1至3年或3至7年。量刑的档次将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

  目前,涉案13名船员已全部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编辑:甘居鹏

城市观察

【城镇观察】创建“美丽河湖” 浙江打造又一张“金名片”

江南水乡美丽浙江,江河湖泊贯穿城乡。对浙江人来说,故乡的河水是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源泉,更是心中深厚的乡愁记忆。近日,浙江发布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构建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以美丽河湖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

Copyright © 1999-2021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