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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化解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难题

2017-08-19 08:1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戴纯青 通讯员 吕 皓

  日前,记者从嘉兴海宁市民政局了解到,作为浙江省唯一民政部认定的全国因病致贫家庭重点患者医疗救助首批试点市,今年1月以来,该市医疗救助共惠及困难群众690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22万元。

  “医疗救助是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对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意义尤其重大。”海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海宁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中央提出的“大病医疗保险要向困难人群倾斜”要求,创新突破基本医疗限制,有效化解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难题,建起了以减轻大病困难家庭医疗经济负担为重点的大病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创新实施合理自费大病保险叠加报销新机制。

  据悉,目前海宁已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帮扶”五位一体的困难群众医疗综合救助保障体系,形成了海宁综合施救工作特色。该市还首次将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纳入低保救助体系,将基本医疗目录外的合理自理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叠加报销和民政、慈善救助范围。随着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融合趋向制度化,今年海宁市已慈善救助困难患病群众483人次,发放慈善爱心资金75余万元,占政府救助的12%。

  因病致贫家庭要如何界定?这一直是救助工作的难点所在。

  在首次将因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作为低保救助的一部分的同时,海宁市适当放宽了医疗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准入条件。为突破瓶颈,海宁市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同时精准认定合理诊疗项目,明确植入性医疗器械、药物使用应以国产为原则,此外,该市将全市医院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全部纳入合理诊疗认定专家库,组织专家按照认定原则进行评定,确定自费项目中合理诊疗的项目和费用,出具《大病自费项目合理诊疗认定意见书》;多管齐下,精准设定了医疗救助标准:在一个年度内,经医疗专家认定为合理自费部分(或与自负之和)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的,按最高不超过其总医疗费用的20%列入叠加报销和救助,由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50%至60%的叠加报销,叠加报销后剩余部分,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其他困难家庭分别按100%、80%和70%给予医疗救助。

  据统计,目前该市共有两批19人次享受32万余元的叠加报销和救助,还有29人次正在审批中。

  遇到需要医疗救助的情况,困难群众要向谁求助?据了解,海宁市目前已建立了市、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纵向救助网络。此外,该市基层救助信息员队伍已达4591人,至今已主动帮助191名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办理。

  传统求助渠道之外,海宁市还创新推出“互联网+”慈善爱心平台,实时发布经审核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求助信息,爱心人士可通过手机、PC或“海宁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查看信息和捐款。近两年来,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救助帮扶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20人,募集帮扶资金达2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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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甘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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