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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启动

2019-07-18 08:29:06  来源:杭州网-每日商报 记者 葛玲燕

  看个感冒花了1000多块钱?“看病贵”的问题,正在浙江得到有效解决。从2017年9月开始,我省就启动了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试点。11个试点县(市、区)大胆探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今年6月28日,《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省委改革委审议通过。这就意味着,浙江将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

  改革的内容有哪些?老百姓的受益有哪些?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的内容作了重点介绍。

  实施DRGs点数法付费

  病人看病费用减少

  DRGs点数法付费,是按照病人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所分入的疾病相关分组付费。

  “以前住院我们实行按项目、按单病种付费,浙江省当时公布了118个单病种,但从实际情况看,真正按单病种支付的病人,在全省范围内只有5%左右病人。实施DRGs分组之后,大概95%以上的病人,都可以纳入到这个支付范围。今后可以达到一个‘双控’的目的,医疗质量会提高,医保费用会得到有效控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许伟介绍,比如一个阑尾炎病人,以前阑尾炎有一个专门的收费标准,但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并发症,如阑尾炎穿孔等,造成费用增加,就不能进入单病种支付的范围。但通过DRGs付费,所有的阑尾炎都纳入到一个分组里,病人支付的费用就降低了。

  《意见》还提出,要开展长期、慢性病等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试点。各统筹区可选取若干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对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考核评估平均住院天数、日均费用及疗效,折算成DRGs点数并相应付费。

  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就诊的

  自付比例至少提高10%

  在分级诊疗方面,《意见》也提出了相应措施,目的是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让“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

  《意见》明确,要合理拉开统筹区内外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未按县域医共体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和双向转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提高个人自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而对在医共体内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住院参保人员,则视为一次住院。

  也就是说,老百姓就近看病,不仅走的路少了,花的费用也少了。

  另外,还要探索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意见》提出,门诊推行按人头包干付费,就是按一定的区域内居住人口数量,把人头费用包干给医共体,其中,与家庭医生签约的,优先包干,既方便群众就医,又能以最低的医药支出来达到治好病的目的。

  据了解,接下来浙江各地都将出台相应文件,明年起,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将全面实施。

编辑:黄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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