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城镇网 > 城市天天说 正文

最新丨部分非浙A号牌车将可在杭州错峰限行区域通行

2019-03-11 16:08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叶临风 编辑 王佳

  浙江在线-杭州频道3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叶临风 编辑 王佳)3月11日,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妥善解决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高峰时段进出杭城的紧急通行需求,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按照“提前报备、次数控制、急事通行”的原则,实施“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如下:

  一、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因驾乘人员来杭办事、就医、学习、开会等,需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可通过浙政钉APP、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提供车牌、姓名及出行时段等信息申请报备,取得“电子通行凭证”。

  二、经申请报备并取得“电子通行凭证”后,可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错峰限行”时段、区域内通行。

  三、“电子通行凭证”生成后不可撤销,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计作通行次数之一。每辆非浙A号牌的小型客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允许通行的次数不超过12次。其中,24小时内在杭州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计作1次;超过24小时的,计作2次,以此类推。

  四、未取得“电子通行凭证”而在我市 “错峰限行”时段和区域内通行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仍将依法作出处罚。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果您有相关意见建议,可于2019年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编辑:徐光

相关阅读

城市观察

【城镇观察】创建“美丽河湖” 浙江打造又一张“金名片”

江南水乡美丽浙江,江河湖泊贯穿城乡。对浙江人来说,故乡的河水是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源泉,更是心中深厚的乡愁记忆。近日,浙江发布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2年),构建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以美丽河湖串联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

Copyright © 1999-2021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