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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开学季,孩子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2018-09-06 10:36  来源:温州网 

  交通安全进校园。

  一辆摩托车上坐着一家四个人,两个小孩,大的十来岁,小的才三四岁,没有一个人戴头盔,摩托车拐弯处,突然一辆大货车擦肩而过,观者,皆为之捏了一把汗。这是近日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在104国道柳市镇吕庄村路段柳江路路口看到的一幕。有着20多年驾龄的陈先生说,行驶途中,经常看到一辆摩托车上载三四人的现象,特别是开学伊始,家长们都要送孩子上学,有的为了赶时间,全然不顾安全。

  交通安全,牵动着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关系着儿童的健康成长。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乐清市涉及少年儿童的死亡交通事故有3起,最小的受害者年仅4岁。

  险象环生

  ●现象一:家长骑乘电动车带孩子,一车多人,不戴头盔,家长不守交通规则,闯红灯。

  ●现象二:三四位孩子同乘一辆车,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现象三:家长带孩子外出办事,走路时没有拉着孩子的手,使孩子失去监管。

  倡导:家长要做孩子出行安全的守护人,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模范遵守交通规则。

  案例回放

  6月18日17时40分许,乐清市北白象镇邮政街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何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途经北白象镇邮政街65号路段时,撞上了正在横过道路的儿童吴某,造成吴某受伤。

  8月16日14时30分许,北白象镇白鹭屿村发生一起事故。二轮电动车从白鹭屿天主教堂向南途经沿河路再经过杨须南屋左转弯至喜多多超市时,撞上了独自在路边玩耍的7岁的肖某,造成肖某受伤。

  7月28日20时27分许,刘某驾驶重型货车途经104国道柳市镇新光大道路口右转弯,与右侧同向行驶的无牌两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轻便摩托车上5岁的乘客朱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来来往往的摩托车在车流中穿梭。叶长一 摄

  出行注意事项

  歩行时

  ①步行时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右边行走。在道路上行走,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横过道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切勿翻越隔离栏;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机动车辆,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横过道路,切不可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在路上行走时,低头玩手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要做“低头族”。

  ②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③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④在雾、雨、雪天或夜间出行,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骑车时

  ①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骑行,不要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速,看清四周情况。经过交叉路口时,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遵守交通信号,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

  ②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同时,在路上骑车还应该时刻保持警惕,如果遇到大型货车或者公交汽车,一定要远离它们,做到不跟骑,不超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乘车时

  ①在公交车站等候时,要站在规定等候区内等候,不要随意玩耍,车辆停稳后有秩序排队上车。

  ②乘车时,有安全带的要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下车时,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道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横过道路时,要首先选择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没有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的,要注意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切忌从停靠车辆车头突然横穿道路。

  ③幼儿应坐在后座的安全座椅上,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不适合坐副驾驶座,乘车时应当系好安全带。

  ④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三轮货车。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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