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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可以在杭州上路测试 但必须满足这些条件

2018-07-31 08:35  来源:杭州网 记者 汪株燚

  很快,在杭城马路上,你将看到车身标示“自动驾驶测试”的车辆在路面上行驶了。近日,杭州市经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并将于8月20日起施行。那么,测试单位应满足哪些标准?怎样才能成为测试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又该如何处理?赶紧了解一下。

  测试单位要有自动驾驶技术

  测试车辆须配备两种模式

  《细则》中指出,想要在公共道路进行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的单位,不仅要符合智能网联车辆自动驾驶的相关规范标准,还应该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自动驾驶技术能力。

  目前,测试单位具体包括自动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能力或运营能力的整车企业、改装车生产企业、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其他科技型企业。

  为保障安全,测试车辆须配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以保证测试驾驶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而对于测试单位和车辆,杭州也将会成立杭州市自动驾驶测试专家委员会,引入第三方测试管理机构,对测试单位和车辆进行评估审核,才会发放测试号牌。具体的测试路段现在还没确定,将在市经信委官网上进行公布。

  测试驾驶人要3年以上驾龄

  发生交通事故需负赔偿责任

  智能测试车辆虽然具有一定智能化,但依旧需要配备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实施应急措施的驾驶人。

  对于驾驶人的选用,也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得有一本驾驶证,驾驶人的驾龄需在3年以上,还得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1年内没有超速50%以上、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的聘用实行有偿制,可以与测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而且,驾驶人需要进行50小时以上的自动驾驶系统训练后才能上路。为保证驾驶人的安全,《细则》要求驾驶人每工作2小时应当休息0.5小时,每天累计进行工作不超过6小时。

  那么,驾驶人在上路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又该如何界定责任主体?《细则》中指出,关于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认定问题,交通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人”,而不是“车”。如果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一旦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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