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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提高大病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提高 特殊药品增至28种

2018-07-18 09:45  来源:中国宁波网 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近日,一部将视角对准慢粒白血病患者的国产电影《我不是药神》刷屏,影片中的治疗慢粒白血病的天价药物格列宁的真实原型格列卫,也引发了诸多市民关注。记者从宁波市医保部门了解到,早在2015年,我市就已将格列卫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2017年9月起,这一救命药更是进入了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有了更高的报销比例。同时,今年起,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范围已从原来的18种(其中3种为罕见病特殊药品)调整为28种,而从本月起,我市更是通过降低起付标准、减少补偿分段和提高报销比例等多种措施,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

  据了解,《我不是药神》影片中提到的慢粒白血病,是一种相对少见的特殊病种。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等属于特殊病种。

  目前在我市,已将以下八类治疗项目纳入了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门诊治疗相关费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双向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的专科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血友病治疗;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

  据了解,这些罹患特殊病种的患者享有更高的医保报销待遇。办理过特殊病种备案人员,其住院时可免去住院起付线,在特殊病种治疗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单独计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为8%,医保基金支付9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为20%-30%,医保基金支付70%-80%,A档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同时,据记者了解,自2018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28种特殊药品费用中个人自费部分的大病保险待遇提高。各类参保(统筹)人员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起付标准从现行2万元下调为1.8万元;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部分,大病保险支付60%;10万元以上至最高限额部分[50万元(含)],大病保险支付70%。其中2018年1月1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新的待遇标准执行,可追溯报销。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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