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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车购置税减半征收 初步测算甬企可减负数千万元

2018-07-10 09:39  来源:中国宁波网 通讯员 邱健 记者 王冬晓

  上周五,宁波科蓝物流有限公司两辆低温运输挂车来到宁波市车购税征收大厅缴纳车辆购置税,原本要缴纳95086.21元的两辆车因为挂车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缴纳了47543.11元,企业人员很开心,“一辆车子省两三万,一家物流公司购置10辆车,就能剩下二三十万元,大大节省了成本。”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这项政策,将为宁波相关企业减税数千万元。

  据介绍,挂车购置税减半从7月1日起实施,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需要明确的是,“挂车”指的是,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此外应当注意的是,企业上传合格证电子信息时,应标注减税标志,税务部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后的减税标识办理减征手续。

  据宁波市税务机关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购置挂车2192辆,征收车辆购置税1730万元;2017年,全市购置挂车4398辆,征收车辆购置税3468万元;2018年1至5月,全市购置挂车1300余辆,征收车辆购置税1200万元,据此估算,此项优惠政策实施三年,将为我市物流企业减税数千万元。

编辑:徐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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