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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签发!在宁波 用"医保卡"买"商业险"成为现实

2018-01-31 17:13  来源:中国宁波网   记者 张正伟 通讯员 宁筱珉

  敲黑板!今后医保卡要经常刷刷查余额,如有4000元,就可以为自己或家人买一份健康保障。今天上午,家住海曙集仕港镇的刘先生来到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用医保卡里的125元钱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等待期后,刘先生如果首次发病并被确诊为25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凭专科医生的诊断书即可获得10万元的保险赔偿。

  刘先生可能没有想到,他签字确认的这份保单,是宁波第一份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的商业健康险保单。按照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6﹞126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宁波保监局等部门组织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等五家保险公司根据指导条款开发相应专属保险产品。

  两款宁波医保历年个账余额专属产品分别为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和住院补充商业保险。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为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分5万元保额和10万元保额两档,基本涵盖了宁波发生的主要疾病类型。宁波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购买。医保个账余额超过4000元的,使用余额购买;不足4000元的,使用现金购买。此外,该产品还突破短期重疾险一般承保至60周岁的限制,首期投保年龄为出生28天至60周岁,最高续保年龄为80周岁,且连续投保不设等待期。专属住院补充保险为一年期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分年度保额5万元、终身保额10万元和年度保额10万元、终身保额20万元两档。被保险人因住院发生的全部合理且必要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在约定额度内按50%比例进行给付。该保险不设起付线,无缝对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不设药品目录,被保险人因住院发生的个人自负、个人自付及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均属于赔付范围。首期投保年龄为16周岁至60周岁,最高续保年龄为80周岁,且连续投保不设等待期。

  “目前,老百姓在医保范围外的进口药、自费药治疗方面负担较重,专属保险产品与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无缝对接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这一短板,防止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情况。”宁波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推出的专属保险产品条款简明、购买方便、理赔便捷。据悉,目前,医保历年个账余额专属商业健康险业务支持柜面刷卡购买和现金购买方式。市民可在中国人寿宁波市分公司、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宁波分公司、平安养老宁波分公司和泰康人寿宁波分公司的97个服务网点购买(网点地址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新闻多一点:

  哪些人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为自己买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待遇正常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本人历年个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购买后历年个账应保留4000元以上余额。

  ——为家人买

  参保人员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及子女)购买的,应通过建立家庭共济网的方式,购买时,需先将所需资金从历年账户划转至共济账户,由网内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账户资金自行购买。

  ——如何申请投保?

  参保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指定的服务网点,通过刷本人社会保障卡的方式(共济网内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账户资金购买的,也应刷家庭成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全额购买指定商业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历年个账余额不足全额支付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可按相同价格全额自行出资。

  ——组建家庭共济网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历年个账有结余的参保人员可以作为共济网发起人,共济网家庭成员指发起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共济网发起人可以通过宁波(人社)医保通APP在手机端办理,也可以携本人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就近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保服务站内的自助服务设备办理。

编辑:叶锡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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