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了!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从原来的1448元/月调整到1608元/月。农民合同工制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595.2元/月调整为643.2元/月。调整时间从本月1日开始。
需要提醒的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首先要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范围主要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市区常住人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不进行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