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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去年25名老板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

2016-01-19 09:12  来源:温州网 刘君眉

  #!time!#昨天,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去年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终被法院审结入刑的24起案件。涉案的25位“老板”企图以逃匿的方式躲避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最终工资照付,罚金要交,还背负刑责。这些人受到的处罚从拘役四个月到判刑一年八个月间不等,罚金从2000元到50000元不等。

  拖欠薪酬选择跑路

  老板夫妇双双获刑

  温州豪辉鞋业有限公司由钟大顺、吴雪辉夫妇等人共同创办。至2014年12月间,该公司共拖欠100余名员工工资合计583467元。当月该公司陆续发放383467元的工资,但剩余工资20万元未发放。

  之后,钟大顺、吴雪辉在明知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下,未对拖欠工资作任何安排而离开温州并失联。同年12月24日,该公司员工采取围堵公共道路的方式讨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5年1月21日,钟大顺被抓获;同年1月22日,吴雪辉汇款20万元支付员工工资。同年1月24日,吴雪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去年7月29日,鹿城法院判决:钟大顺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吴雪辉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数十员工工资无着

  一人大代表触刑律

  陈招海(苍南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系苍南县灵溪镇一酒店(无营业执照)的实际经营者。2013年3月份、5月份和6月份,其拖欠酒店80余名员工工资共计40余万元。苍南县人社局以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陈招海于2013年7月11日前支付员工工资后,陈招海仍不支付。案发后,本案民事部分于2014年12月12日调解,由陈招海一次性支付员工工资11万元,已经实际履行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经苍南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2014年9月12日,陈招海被刑拘。去年8月27日,苍南法院判决:陈招海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包工头私吞承包款

  工人领不到血汗钱

  2014年6月8日,周为正与温州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书,承包了乐清市一量贩KTV和一家牛排馆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在上述项目施工期间,装饰公司陆续将承包费支付给周为正。

  但因周为正经营不善,拖欠量贩KTV项目28名工人劳动报酬总计479415元,拖欠牛排馆项目12名工人劳动报酬总计47230元。2015年2月7日,乐清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其送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周为正失去联系。

  2015年4月8日,周为正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日被刑拘。截至当年5月14日,周为正拖欠40名工人的工资已经付清。2015年11月20日,乐清法院判决:周为正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专家告诉你】

  欠薪最高金额达118万元

  据统计,2015年,温州市人力社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37件,公安机关立案98件;法院审结入刑24件,涉及劳动者1036人,涉及金额738.48万元。

  与2014年审结入刑案件23起相比,2015年整体持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整体数量较2014年有所提高。

  24起入刑案件中,17起为鞋业企业,其余为服装厂、纽扣厂、箱包厂、工程项目、酒店等行业。24起均为老板逃匿拒绝支付。其中涉及金额最高、员工最多的为温州市睿翔鞋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邹端案件,共拖欠179名员工工资,总计1185372元。最终该公司缴纳罚金5万元,负责人邹端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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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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