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以投资柴油、红糖生意为由,非法集资4300余万元,结果无法偿还跑路。日前,杨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某,上世纪40年代出生,乐清人。2002年起,已从单位退休的杨某开始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投资柴油、红糖等名义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和同事50多人借款,承诺给予30%的年利息。直到2010年底,杨某的债权人都还能按时收到年分红,而这些分红是从集资来的钱里拿出来的。
2011年开始,杨某开始拖欠分红。每当债权人找上门来,他都会找借口糊弄过去。实际上,那段期间,杨某经常出入娱乐场所,甚至在乐清、湖北等地为他人购置房产、商铺和车辆。
2012年3月,资金链断裂的杨某再也无法支付债权人的分红,于是仓皇出逃。此前,他曾一度声称自己是出去讨债的。
同年4月中旬,陆续有十余名债权人向乐清警方报案。这一情况,引起了乐清警方的高度重视,乐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不断的走访摸排,同年9月,乐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发现杨某出现在湖北宜昌一带,后在当地将杨某成功抓获。
据悉,当时为避人耳目,杨某暂住在一处破旧的矮楼内,被抓时身上仅剩1万多元现金,诈骗所得早已被其挥霍一空。